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诚信龙江”和国家旅游局开展诚信旅游活动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各级旅游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全面开展诚信旅游活动。
省旅游局成立了以局长、党组书记薄喜如同志为组长的诚信旅游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黑龙江省诚信旅游活动方案》。为了进一步开展好诚信旅游活动,营造氛围、扩大影响,黑龙江省旅游局和哈尔滨市旅游局召开了有各市(行署)旅游局、旅游企业、旅游协会、景区(点)负责人及新闻单位参加的“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诚信旅游活动新闻发布及动员会”。薄喜如局长就如何开展诚信旅游活动做了动员和部署,刘志江副局长就《黑龙江省诚信旅游活动方案》进行了说明。哈尔滨天鹅饭店、铁道国际旅行社负责人代表旅游企业做了表态性发言。会后,旅游企业代表、导游员代表签订了《黑龙江省旅游行业诚信公约》。
哈尔滨市旅游局在2005年质量管理规范年的基础上,将2006年确定为全市旅游行业诚信旅游主题年,并全面启动诚信旅游主题年的各项活动。在原制定的《哈尔滨市诚信旅游活动方案》的基础上,按照省旅游局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时限进行了调整充实,增加了清理整顿门市部、旅游广告、加强导游人员管理等内容,使《方案》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为配合诚信旅游活动的深入开展,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提高旅游接待服务质量工作,开展了三个专项行动.一是旅游市场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旅游业务,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在滑雪节和冰雪节前开展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和安全检查等工作,为滑雪节和冰雪节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二是星级检查复核专项行动。对在哈的60多家一、二、三星级宾馆进行全面复核检查,对部分不达标的宾馆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暂缓通过复检处理,促进宾馆加强硬件设施改造,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开展端正行风正风评比活动,组织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促进行业自律和规范。
牡丹江市旅游局制定了《牡丹江市诚信旅游活动方案》,明确提出:开展诚信旅游活动与加强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推动诚信旅游活动健康发展。同时,开展诚信旅游系列活动。一是开展整顿旅行社门市部活动。制定了《牡丹江市旅游局整顿旅行社门市部工作方案》,集中整治旅行社门市部存在的问题,共取缔违规设立的门市部2家,正在处理的违规门市部1家。二是开展旅游市场整治行动。召开了全市旅游企业大会,制定了《牡丹江市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联合工商、镜泊管委会等部门开展了旅游执法检查活动,取缔黑社1家,查处超范围经营的旅行社2家,要求限期改正的旅行社4家,处理违规导游员30余人。
佳木斯市旅游局会同全市各大媒体,对旅游企业开展诚信旅游活动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初步总结,如:佳木斯国旅的主要做法是加强对出游协议承诺,明确细化,提高导游思想觉悟和换位思考;佳木斯大学国际饭店严把原材料进货渠道、提出细微服务和食品、用具标准化规范。
伊春市旅游局把开展诚信旅游活动作为提升全市旅游服务质量,树立城市良好形象,建立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的重要载体。制定下发了《开展创建“诚信旅游企业”活动方案》和《伊春市旅游服务标准》,并评选出20家旅游企业为诚信旅游企业。同时,按照省旅游局《整顿旅行社门市部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全市门市部进行检查,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
为配合诚信旅游活动的深入开展,全省各级旅游质监部门对旅行社门市部超范围经营及“黑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共查处非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和黑社30余家,取缔黑社10家,处罚金30余万元。在检查中,共出动旅游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车辆100余台次,检查旅游企业600余家,检查导游和领队3000余人次。省旅游质监所还开通了24小时咨询和投诉热线,受理举报线索。这些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保护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规范旅行社发布业务广告行为,黑龙江省旅游协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黑龙江省旅游行业诚信公约》的要求,制定了《黑龙江省旅行社行业发布业务广告行为自律公约》,规范了旅行社发布业务广告的广告格式,要求各旅行社行业会员单位遵照执行。并明确提出: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业务广告,奖依照行业自律的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行业内通报、媒体曝光、免除会员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建议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