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书下达后,规划专家组作了大量细致复杂的具体工作,收集规划资料,多次赴青海、西藏两省区调研;完成规划草案,组织征求专家和地方意见,根据各方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与完善等。
2006年7月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青藏铁路通车仪式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要求“科学规划和开发铁路沿线旅游资源,创建高原特色旅游品牌,加快旅游产业发展”。为落实胡总书记关于青藏地区旅游业发展问题的指示,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编制规划,国家旅游局与规划编制单位进行了多次沟通,专门听取了规划单位汇报。
06年9月份,在听取规划组专题汇报的基础上,国家旅游局与规划组组长杨开忠教授一同进行青藏地区实地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经过调研和座谈会研讨,明确将规划范围由铁路沿线拓展到沿线的主要区域;在规划中要进一步落实“青藏一体化”的理念,实现青海、西藏两地旅游业协调发展。
06年11月,国家旅游局组织召开中期论证会。邀请了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清华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的有关专家和全国红色旅游办公室、局办公室、人教司、政法司、综合司、管理司、促进司等相关司室代表参会。与会专家及局内相关司室代表对规划进行了认真评议,对《沿青藏线地区高原特色旅游发展规划》的现有成果给予了总体肯定,认为规划对于打造青藏两省区整体旅游形象,创建高原特色旅游品牌,促进旅游产业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对下一步的规划编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规划编制单位在认真汲取论证会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规划文本进行修改与完善,提交了修改后的规划文本。并组织征求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3个相关部门、局内有关司室、青藏两地旅游局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规划评审稿。6月下旬,国家旅游局组织中科院地理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组,进行了规划的专家终审,专家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该规划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内容全面,符合国家标准《旅游规划通则》的要求,并在规划思路、规划体例和编制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四、规划的特点与创新之处
(一)《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青藏发展的精神和指示
《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路清晰、理念新颖、目标明确,合理有效地衔接了已有的相关规划。规划总体定位与发展方向准确,符合国家旅游局和青海、西藏两省区发展战略以及青藏铁路沿线地区的实际,对青藏铁路沿线地区的旅游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二)《规划》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