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报的就是桃花溪漂流一日游,吃完午饭就开始等号,等了三个多小时后被告知,该景区的水没有了,漂流无法进行,旅行社竟然还不想赔偿我们的费用。”7月29日下午5时左右,刚从桃花溪扫兴而归的张先生一行14人,向都市消费报集体投诉江西省虹桥国际旅行社海关门市部。
张先生告诉记者,29日,他和朋友的家人一共14人,报名参加了江西省虹桥国际旅行社(海关门市部)组织的“桃花溪漂流、仙女峡一日游”,每人的游费是120元。一大早7点30分,张先生就乘坐该旅行社的车出发了,上午9点30分,到达目的地桃花溪,下车后,他们先游玩了仙女峡,随后吃了中饭。“吃完中饭我们就回到桃花溪,准备漂流,导游让我们等着排号,一开始说是12号,我们都觉得挺快,不一会就会轮到,没想到,后来导游又说排到42号,大家心里都不舒服,但也没办法,心想既然来了,就多等一会吧。等了3个多小时后,被告知水库的蓄水用光,没有水了,无法漂流。”之后,导游询问张先生等人,是否能去别的景区游玩,遭到了张先生等人的拒绝。“我们觉得非常气愤,来的目的就是漂流,结果没漂成,我们提出索赔,对方不同意。而且发生了这起事件我们才想起了旅游合同,我们和该旅行社签署的旅游合同中竟然闭口不谈旅行社一方的违约事项,对这点,我表示质疑。”
30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了江西省虹桥国际旅行社海关门市部的李经理。他告诉记者,这起投诉不是他们虹桥造成的,而是景区造成的。导游当时没有答应索赔的事项是因为他没有这个权限,事发的时候他也在带团,但是29日下午5点多,他扔下了自己的团,特地来处理此事,并同意给每位游客赔偿100元。至于合同一事,记者再三追问,李经理未予正面回答。(王青云 刘娟)
■相关点评
“游客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应索要正规的旅游合同。”昨日,江西省旅游质监所季姓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承接国内游的出境游组团社,必须按照《江西省国内旅游合同》的范本与游客签署旅游合同,而旅行社给游客不完善的合同导致的投诉也很多。因此,游客在签署合同时要注意索要完整、正规的合同,以防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