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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调整交强险条款无责方不再垫付400元
2007-8-25 13:9:16  来源: 大洋网  进行评论

资料图片:交通意外快速处理有利于及时疏导路面堵塞。 黄立科 摄

广州地区轻微交通事故和保险快速理赔流程

广州市23家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名称和地址

    自交强险实施以来,"无责赔偿"条款备受车主们非议:明明是别人撞了我,我还要先赔他400元,这是什么道理?!此外,广州为解决小碰撞造成大堵车而于去年12月25日起实施的轻微事故"快处快赔"因为不够便民,事主接受率仅占17%。24日上午,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六大新举措,以平息争议、提高"快处快赔"采用率。

    交强险"无责赔付"条款成最大阻力

    实施8个月轻微事故仅17%采用

    据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统计,截至今年8月21日,"快处快赔"实施8个月来,仅有23557宗轻微交通事故真正"快处快赔",并获得保险公司赔偿;而没有依法履行立即撤除事故现场、恢复交通义务的事故则高达71452宗,当事人宁愿被交警处罚。而省保险业协会负责人坦承,"快处快赔"个案只占广州轻微事故总数的17.1%。

    据了解,广州出台快处快赔措施,很多人都抱着赞赏的态度,却因为服务点太少(全市仅6家)、交通事故协议书取用不易等原因背上"不便民"的指责,影响了采用率。

    而阻碍"快处快赔"顺利推行的最大的阻力则来自于交强险的"无责赔付"条款。条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无责方承保公司应在无责赔付的死亡伤残1万元、医疗费用1600元和财产损失400元限额内向受害人赔偿,体现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立法宗旨,但,很多机动车车主表示难以接受。

    六大新举措

    举措1 "快处快赔"服务点增至2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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