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月,郑州居民也许在自己的社区门口就能看到一种小型的“旅游专卖店”,这是一家郑州旅行社为了抢占“社区终端”而精心筹备的发展规划,而这个模式,2006年就已经在西安出现。
旅行社“便利店”将进社区
随着旅游产品分销渠道的发展和销售模式的改变,直接面对消费者的终端级销售场所逐渐被企业所关注。
11月8日,郑州一家旅行社的“社区旅游专卖店”规划一经推出,就吸引了大量旅游者的关注。“和别的旅行社做法不同的是,我们要推进低成本的网络扩张模式,在社区建设大量的营业点,加强面对散客的销售。”该旅行社总经理成文介绍。他们的规划是,在郑州开设100家“社区旅游专卖店”,并采取连锁的形式借助创业者设立这些店面。
“旅行社是做景区等供应商的代理商,代理得越好,就越可以从供应商处取得好的折扣;此外,销售量大,就可以反过来对上游的供应商形成一种优势。”成文认为,两者关键都在“量”,量越大,筹码越多,越主动。
据了解,目前第一批18家专卖店店主已经进入培训期,第一批店面将在12月份开门迎客。
1800元加盟费发展加盟店
社区终端在短期之内“遍地开花”,仅凭一家旅行社的力量远远不够,在发展模式上,“中小创业者”成为旅行社的意向合作者。
据了解,这种“社区旅游专卖店”的加盟费用是1800元,这是合同期限三年内的广告、宣传和管理培训费用。
加上其他投资,每家店面根据社区位置规模不同整体投资约在5000元上下。“目前我们已经和劳动部门联络,针对面向下岗再就业人员和中小创业者进行,对于创业者而言,不需要大额资金,对郑州市民来说也是一个服务资源。”中民旅招商负责人表示。
新营销方式可能获得“批发效应”
“从经营的角度来看,传统的单一营销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如今的市场发展需求,从新的角度切入,直接面对社区消费者不能不说是一种有意义的尝试。”郑州大学旅游学院副院长海萌辉说。
专家认为,多方位开拓市场的做法可以为社区消费者带来方便,同时景区和旅行社也可以获得“批发效应”。“并且,这种形式有利于原本相互不熟悉的社区居民结帮成团在共同旅游的过程中相互熟悉,形成固定群体。”
“这个项目属于新兴的项目,目前还没有针对性的管理规范。从现有制度管理方面,每家合法具备资质的旅行社都要缴纳10万元质量保证金,主管部门目前将按照相关法规监控企业行为。”河南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王宝华说。
她同时提醒合作者,无论是不是新生事物,如何合作,最好在签订合同时留意保护自身权利,防止“试水”失败。
( 编辑: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