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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子香港游被当站街女 警署遭脱衣对待
2007-12-12 10:37:2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都市报  记者:付可 庄树雄  进行评论

  当事女子吴某展示自己的通行证,称已被香港列为不受欢迎人士,“不可入境”。本报记者黄宇摄

  赴港自由行 被当卖淫女? 深圳一女子被香港遣返后喊冤,称在香港警署遭脱衣戴铐对待

  (遣返时)我们每个人手里都提着一个塑料袋,排着队走。这是一条特殊通道,没有其他旅客,其他旅客出入境时都眼睁睁地盯着这列队伍。我感觉自己是一个犯人,尽管我心里很清楚,我不是犯人,但那种想法不由自主。

  当时有一名警察告诉我,如果我不签字,就要被法庭起诉,届时即使被判无罪,也要被关三个月,连过年都要在香港了。而如果我签字,就会被立刻送回深圳。我当时想到自己的儿子,就签下了名字。

  吴爱芳自述经过

  12月4日,随团前往香港游玩,入住香港朋友在油麻地的宿舍。

  12月5日早,背包步行在弥敦道上时,被警察拦住查验通行证。

  12月5日上午,和十多个女子一起被带到油麻地警署,被关在一个房间被迫签字。

  12月5日当晚,和10多名内地女子被转移到红�|警署,住在那里,4个人一间房。 
 
   昨日,43岁的深圳女子吴爱芳向本报投诉,称本月初她随团赴香港游玩时遭香港警察控制。“警车里装了10多个内地女人,警察可能怀疑我是卖淫女。”吴爱芳说,她被警察羁押了两天一夜,期间遭遇4次脱衣搜身,多次戴手铐。第二天,她和其他内地女子被港警押返深圳后,才知自己走的是遣返程序。而且通行证上已有记录,她被香港列为不受欢迎人士。

  记者昨日与有关旅行社和吴爱芳的香港朋友联系,确认她曾入境香港。而香港警务处和入境处在接受查询时表示,吴爱芳通行证上的记录显示“不可入境”,而对于当事人的投诉,他们会展开调查。

  吴爱芳染着一头红发,衣着也比较时尚。但43岁的年龄,已经在她眼角留下了明显的痕迹。在给记者翻看通行记录时,她使劲地把港澳通行证凑到了眼前,她说自己是高度近视。

  吴爱芳说,凭借这本从老家办的通行证,她今年才得以第4次前往香港游玩,让她见了世面。但也正是游香港,让她遭遇了“坐警车、戴手铐、脱衣检查”的羞辱。

  吴爱芳:街头游玩被抓

  当日出团的深圳金冠旅行社有限公司职员向记者确认,12月4日,吴爱芳确实是随着该旅行社的团从罗湖过关到香港的。“当时的旅行团一共有十个人。我们做的是自助游,就是组织旅客到香港去,但旅客到了香港之后自由活动,也自主回到深圳来。”龙先生说,到了香港之后吴爱芳就自己去找朋友了。

  她告诉记者,当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香港警察押着从罗湖口岸返回深圳时,她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而在她的港澳通行证上,至今还留着一行字:TF/4481/07.香港入境处解释这串字符称,TF代表“不可入境”;4481是办理警察编号;07则代表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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