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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队伍“跑步”合约化
2008-1-10 8:44:15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进行评论

     今年1月1日起,新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给国内各行各业带来的冲击无疑是巨大的。新法规定,旅行社必须更严格地按照合同支付导游薪资并交纳“三金”。

  记者从上海旅游市场上了解到,部分旅行社为了规避风险、减轻企业负担,将可能会不再聘请“挂靠”、兼职导游。 
 
   这让许多拿着正规导游证却走上“自由职业”道路,之前并未与旅行社签订任何劳动合同的“导游”们,一夜间被推到了行业的边缘。

  省成本兼职导游受青睐

  按照上海市现行导游的薪酬制度,一般是“工资+接团补贴”。在旅行社有“编制”的导游,每月底薪一般为500至1000元,加上出团时按天数计算的差费,“编制”导游月收入平均在3000元左右;兼职导游则没有底薪。所以在同等专业条件下,旅行社出于经济成本的考虑,更钟情于聘用兼职导游。

  同时,由于旅游业具有明显的淡旺季之分,再加上行业竞争非常激烈,这一特殊性导致大部分旅行社并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去雇佣一帮固定的导游职员。因此长期以来,导游从业人员大多是兼职的“游击队”,挂靠和兼职的比例相当高,在部分旅行社中甚至远远超过全职导游的数量。这些“临时导游”和旅行社之间的劳动关系比较松散,可能仅仅挂靠于某个旅行社名下,也可以同时为多个旅行社打工;而旅行社往往也并不支付他们工资或为其交纳“三金”。

  据上海中青旅副总经理周迎风介绍,目前上海中青旅的正式导游员工有70~80名。淡季时,一名普通的导游如果不接团,每月就只能拿基本工资1000元左右;而在旺季,按照不同线路的接团补贴有50元/天~150元/天标准,一个导游每月差不多可以拿到4000~5000元。周迎风称,虽然中青旅拥有的正规“合约导游”人数接近百名,但是遇上旅游旺季来临,仍然会人手不够。此时,就不得不向其他旅行社借调导游,或聘请社会上的“自由导游”。

  受冲击服务质量会提升

  目前,上海市有正规导游证的导游人数在10000名左右,主要分为两类。其中一种是与旅行社签约的导游,称之为签约导游,约有3000人,另外一种就是兼职导游,主要由导游管理公司管理,称之为社会导游,至少有7000人。签约导游各方面的保障好一些,待遇也相对好些。

  据业内人士透露,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旅游界目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观望和疑虑状况。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部分旅行社为了规避风险、减轻企业负担,很可能不与兼职导游签订劳动合同,也即意味着原先抱着“淡季休息、旺季捞钱”,将导游职业自由化到底打算的导游将面临无业可就的尴尬局面。

  周迎风认为,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势必让那些以前没有正规雇佣导游的小旅行社大幅增加成本支出,而用人较正规的大中型旅行社受到的冲击倒不大。业内人士认为,新《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将有所增强,而旅行社也必须更严格地按照合同支付导游薪资并交纳三金。因此,新法的实施会使旅行社的用工制度进一步规范,从挂靠、兼职转为以事实用工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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