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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2008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首次清明节放假3天
2008-3-14 17:22:6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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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2008年清明节放假通知”,要求从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共3天。根据通知要求,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通知同时要求在节日期间,各单位加强值班,做好防火、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 编辑:吕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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