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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最详尽的旅游投诉方略
2008-3-15 14:23:39   来源:中国观光网  进行评论

  我国旅游业发展迅猛,但是由于发展时间不长,在旅游者和旅游企业之间难免出现旅游投诉事件。旅游作为一种消费,当您的合法利益受到侵犯时,您可以依照以下程序和方式进行投诉,以维护您的合法利益。

  投诉前提

  1,根据<<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的规定,只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游活动中发生的投诉。

  2,您必须是旅游活动中的直接利益关系者。

  3,必须有明确的被投诉者、具体的投诉请求和事实依据。

  投诉范围 

  1,您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价质相符的旅游服务。2,您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履行合同或协议。

  3,您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您的人身伤害。4,您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您的行李物品损坏或丢失。

  5,旅游经营单位的职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费。  6,您认旅游经营者欺诈您,损害了您的利益。

  7,其它一切您认为有损害您的利益的事件。                                    

  怎样投诉

  您的投诉一般应该是书面的,以投诉状的形式递交到“质检所”。如果书写困难,也可以口述,旅游投诉机关笔录,由您签字。不管怎样,您的投诉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不然,旅游局“质检所”可以不予受理。

  1,您的投诉必须在您知道或应该知道您的利益受到侵害时算起60天内进行。您可以在您的利益受到侵害的当地或回到居住地进行投诉。

  2,您必须写明具体的您认为已经对您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具体投诉对象。比如:旅行社、导游、酒店或它们全部。同时应注明它们的确切名称或姓名、所在地。

  3,您也要写明具体的投诉请求。比如:赔偿经济损失、要求追究违约责任等。当然应实事求是。

  4,您还要写明投诉的事实依据。即您的人身或财物受到损失的具体经过和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旅游合同、损失证明等。基于此,在您的利益受到损害的当时(一般都是在旅游途中、在外地),您就应该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已经回到出发地,您再去收集这些材料,将会非常困难。有利和有力的证明材料是您投诉成功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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