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过加拿大的中国人都说,在加拿大城市里,交警上街的并不多,但交通秩序好,司机行车相互礼让,特别是礼让行人,真正给人一种以人为本的感受。
司机间相互礼让,处处可见。从支线进入主线,主线司机只要是处在停车起步状态,大都让旁边等待的支线司机先行;一般的都会让过一两辆支线车后,主线司机再起步。所以,即或在高峰时,路口车辆也很少拥堵。十字路口因争先抢行造成堵塞的现象更少见,几乎没有。因为交法规定,任何车辆不可在红灯亮起时停在十字路口范围以内,司机自己应该能够判断在红灯亮前能否通过路口。没有这种基本判断力的人要挨罚,或者没有当司机的条件。
街上按喇叭的司机绝少,更不要说使用汽喇叭了。在我住的那条街道上,在近两年时间里,我总共只听见二、三次喇叭声。
在行人横过马路时,只要是绿灯,行人获得优先权,车辆必须待行人安全通过后再通过。交法规定,车辆在任何条件下,都要注意保护公路上的弱者-行人,在刮风下雨等天气不好情况下更应如此。
一次,笔者一时事急,与一友人匆匆横过马路。我们刚过时眼前没车,可刚走到对面路面上,十几车辆鱼贯而至。司机见我们进退两难,便立即停下车来,跟在其后面的10 几辆车也全部停下来,司机伸手示意让我们先过去。后面车辆没人鸣笛,更无人叫骂、说脏话。这不是鼓励行人乱穿马路,只是说行人是弱者,应该予以关照;另外,也是承认谁都可能忙中出错,不能因小错,而让一个人付出过大的代价,有时甚至包括生命。交通法的首要精神就是安全与便利。车辆的安全,行人的安全。对遵守交通法规而言,正常人会忙中出错,身体不好的人,有病的人,精神不集中的人,各色各样的人,天天走在大街上的人,很容易出现各种错误。一部好的法规,就是要提倡车辆与行人的“和谐”,其中包含容忍并保护犯错的行人。“人情” 与“法理”并重。
罚款好商量
停车难、停车费高是现代城市普遍问题。首都渥太华停车一小时得3-4加元,合人民币20多元。好在周末两天一般停车免费。一个周六,我在靠近一家商店的街道上找停车位,看车子停的很满,可有一处还空着能停两辆车的位置。我停下车后,去商店买东西,前后不过20分钟。可回来一看,罚单已经贴在风挡玻璃上,要罚80加元。我不服,竞直到市内交通法庭打官司。法官是位不着警服的老太太,很和气,说话面带微笑。问完姓名住址问理由。我说,那是一个周末,不该罚。她老人家解释,说我停在旅游车才允许停的地方。我说,没有标志。她笑着告诉我,那里分明画有一个比一般车位大两倍的长方形车位。她一说,我自然想起来了。但是我不放弃,立即从另一角度抗辩:我在英国伦敦工作多年,伦敦周末停车没有此项规定,没想到你们与英国不一样。再者,我申请加拿大驾照时,有关法规没有关于这项罚款规定的说明。法官见我有几分是 “误入歧途”,便决定放我一马。念我初犯,暂且放过,如下次再犯,必定照章罚款。判决中有原则,也有不少人情味。
去年冬天,我因停车不当而影响了扫雪车正常工作。我再次出庭抗辩,理由虽然勉强,但法官还是减免一半罚款。因此,加拿大人给我以富于同情心的印象。有严有宽,目标是把交通管好,为市民服务好,让市民体会到城市的和谐与温暖。
( 编辑:张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