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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广告爱玩“捉迷藏”
2007-5-15 14:53:3   来源:中国工商报  进行评论

“五一”黄金周前夕,各地旅游广告大量见诸报纸杂志及荧屏。这些广告大都非常简约,如“欧洲11国14天游,10800元起”,“马尔代夫6日,4600元”等。其实,这简简单单一句话的背后隐藏了很多东西。“五一”前夕,记者从报纸广告中看到北京青年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刊登的“新马泰港澳游”广告,于是报名参团。

  广告中的标价是4960元人民币,但在报名时被意外告知,除了上述团费外,还有几个自费项目必须参加;当记者询问不参加行不行时,立即得到否定的回答。自费项目的内容是:在香港观看人妖演出,160元,夜游维多利亚海湾,160元;在马来西亚浏览太子城、参观民俗村等,250元;澳门环岛游,200元。

  自费项目必须参加,否则不予报名,这是地地道道的霸王条款,因为它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然而,就是这样一种不公平的销售方式,却并非北青旅一家采用,记者询问过多家北京的旅行社,得到的回答都是一样的,即自费项目必须参加,唯一不同的,仅仅是钱款数目的不同,有的近千元,有的只有600元。

  到香港的当晚,各内地来的旅行团都被导游带着去观看泰国人妖表演。整场表演大约进行了四五十分钟,没有多少艺术性可言。演员们拿着话筒,一个个登台亮相,唱着邓丽君的歌曲。歌声很美,但记者越来越觉得不对劲儿:歌声十分悠扬、醇美,然而,5名演员唱出的歌声却是一个腔调……后来才弄明白,原来全是在对口型假唱,真正的演唱者是邓丽君本人!

  在澳门,自费项目是环岛游。乍一听,给人的感觉是坐着游船环澳门岛游,看夜景;再不然,也是坐着汽车环岛游。有的游客在报名时得到了坐汽车环岛游的解释,有的则没有得到任何提示。等到了澳门时才发现,所谓的环岛游既不是水上游,也不是夜游,甚至也不是陆地环岛游,而是旅行车拉着游客去逛两个澳门的小岛,沿途并无特别的风景。到海边后,游客也只是被允许在海边坐半个小时,并不能下海游泳。有游客对此不解甚至不满而质疑时,导游解释说,你们交的团费不够,这200元实际上是用来弥补团费的!

  按理,交了旅行费用,游客就可以随团出游,然而,旅行社却另外收一笔不菲的自费项目费,游客不交这笔钱就甭想报名参团,这种强制服务盛行于旅游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此肯定知情,但为何不去整顿管理呢?不仅北京的旅行社是这样,外地旅行社也是如此。4月中旬,记者出差成都时,曾特地在当地一家旅行社面对面地咨询过,在成都报团去东南亚旅游,同样必须交一笔自费项目费。然而,这一内容在任何一家旅行社投放的广告中都找不到半个字。

  如果说自费项目物有所值那也罢了,但一些自费项目纯粹就是为了“蒙钱”,或如导游所言是为了“弥补团费的不足”,那么,这种强制性自费项目的做法真的应该整顿一下了。

  ( 编辑:张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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