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中国旅游新闻网首页 >> 安全 >> 安全保障 >> 正文
四类物品禁止带入天安门
2008-5-6 8:43:47   来源:人民网  进行评论

  据《北京日报》报道:今后,进入天安门地区的人员将不得携带枪支、弹药、匕首等管制器具和爆炸性、放射性等危险物质,公安机关可以对进入天安门地区的人员实施安检。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日前全文公布了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改后的规定已开始实施。

  修订后的《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明确,天安门地区的商业、文化等服务设施要进行统一规划,设置便民服务标志。在升降国旗、举行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公安机关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将加强对主要人员通道、公众聚集部位等易造成人员拥挤或者易发生事故的场所和部位的现场巡视、管理工作。针对人员密集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引导、疏散工作。

  同时,《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还新增一条“禁带物品”条款。“违禁物品”包括: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险物质,枪支、弹药、匕首等管制器具,毒品、淫秽等违禁物品,影响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其他物品。此外,《规定》明确:“公安机关可以对进入天安门地区的人员、车辆实施检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规定出台后,天安门安检将成为一种全年的常态,不再区分大型活动以及节假日等特殊时段。

 

  ( 编辑:梁宁)
[我要揪错] [评论] [推荐给朋友] [加入收藏]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更多关于 天安门 的相关新闻
天安门安检工作升级    2008-05-06
残疾人车可进天安门广场    2008-04-24
专家:天安门广场是有世界意义的20世纪建筑遗产    2008-04-12
天安门地区安检将成常态    2008-03-29
天安门东西通道21年来首次大修 将添浮雕艺术墙    2008-03-28
关于本站 | 亚旅联简介 | 会员注册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 | 客户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4 亚太地区旅游联合会中国事业部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