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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湖禁令”有其积极环保意义
2008-5-7 14:29:32   来源:新民晚报  进行评论

  新闻焦点:贵阳日前下发紧急通知,从5月1日起,市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禁止到阿哈湖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游玩。这一“游湖禁令”,一时成了当地市民热议的焦点。

  “禁令”有积极意义

  保护城市供水水源地,公职人员的确应该带好头,起到示范作用。应该承认,如果公职人员不到水源保护区游玩,对于减轻湖区环境压力,节约社会资源,倡导环保氛围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叶祝颐

  引导公众环保意识

  如果“禁令”之下水质依然持续下降,全面关闭景区也未尝不可。让公务员尽快“重返”景区或把他们长久挡在景区之外,真正起决定作用的并不是当地政府,而恰恰是公众对“禁令”的理解及他们的环保态度,要重视引导公众环保意识。

  刘楚汉

  环保懒政的表现

  这样的“禁令”注定是会受到非议的。凭什么禁止公务员游湖?没有哪条法律条文规定,可以将公务员排除在游湖游客之外。要保护环境,就该下功夫去治理,“游湖禁令”让我们看到一些地方干部的懒政思维是多么顽固。

  ( 编辑:张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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