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首批浙江省景区景点导游员建德培训班在市机关会堂举行开班仪式,我市近40位景区景点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根据《浙江省导游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2009年起未取得景区景点导游资格证和景区景点导游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景区景点讲解工作。据悉,负责此次培训的老师均来自浙江省旅游职业学院,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职业技能水平。培训后,所有参训人员将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浙江省景区景点导游证资格。(建德市旅游商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