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通过合法的手段得到我该得到的,没想到公司向我索要近乎天文数字的赔偿。”9月8日,南方航空新疆分公司的飞行员潘齐在结束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劳动仲裁后说。
这是新疆首例飞行员状告航空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仲裁案。
2008年6月,在南航新疆公司工作了近10年的飞行员潘齐以公司不遵守劳动法,拖欠工资、加班费,违约、违法安排超时飞行,未依约发放节油奖、住房货币补贴,未依法安排健康疗养等,要求南航新疆分公司支付应发各类款项126万元。另申请与南航新疆分公司依法、依约解除劳动合同。
在9月8日的庭审中,南航新疆公司反诉潘齐,向他提出了1244万元的索赔,这些赔偿包括:航校培训费用、模拟机培训费用、1995年招飞费用、本场训练费用、其他各类培训费用、航线带飞成本费用等。
“飞行员辞职近几年已不是新鲜事,而其中很多不为人知的故事却是很多人关注的。”潘齐的代理律师、有着“中国航空业律师第一人”之称的张起淮律师说。
根据当天庭审的情况和张起淮的介绍,在这种天价索赔的背后,有着飞行员这个特殊行业很多不为人知的隐情和航空公司在经营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航线带飞符合规定吗
在这起航空公司向飞行员索赔的巨额赔偿中,最大额度就是989万余元的航线带飞费用。
按照南航新疆公司代理律师的解释:潘齐从航空学院毕业之后来到公司,公司把他从一个学员培养到副驾驶,一直到ATR机长,和后来改装为737的副驾驶,都是在公司的航班上完成的,他应该给公司支付在航线上由机长和备用副驾驶带领他完成这个过程的费用。也就是说,潘齐在公司工作的十年中飞行了近2000小时,平均每小时要给公司支付近4000多元的培训费,即航线带飞费用。
潘齐表示,自己确实有2000多小时的飞行,但这是他的工作时间。他说:“国家规定的培训只有两种:一是模拟飞行器训练;二是空载飞行器训练。而我飞行时都载有旅客,是在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乘客的飞机严禁进行飞行员培训。”
按照潘齐的理解:他到公司工作十年,为公司创造了经济效益,他应该得到更多的奖励才是,怎么会反被公司巨额索赔?按照这样的推理,在公司工作的时间越长,离开时被索赔得就会越多?
“如果这项索赔是合理的,就违反了民航局的规定,民航局的规定是不允许航线带飞的”。航空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张起淮说。“以前将教员和副驾驶飞行俗称为“带飞”飞行,这种说法现在没有任何依据,我国《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以下简称《121部》)中明确规定禁止在运行中进行训练,因此在航班生产――航线飞行运载旅客中不可能有带飞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