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号角以来,丽江触摸时代的脉搏,沐浴改革开放的春风,踏着市场经济大潮洗礼的鼓点,更加坚定地把保护与管理丽江古城作为神圣的历史使命和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在进一步把握遗产地科学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以高超的智慧和超强的勇气,不断更新保护理念、优化管理思路、创新利用模式、破解发展难题,使这颗镶嵌在滇西北高原上的璀璨明珠,闪耀出了更加灿烂的光芒。特别是丽江古城殊荣世界文化遗产以来,为了进一步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使丽江古城世界遗产突出普遍价值得以保存,严格按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要求,把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并重作为首要条件,以注重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产为主要目的,通过狠抓“五实五新”,实现了遗产保护与发展共赢,铸就了一个民族近千百年来浩瀚而壮观的梦想。
——立足实际,确定保护为主新思路。文化遗产是千百年来人类创造的文明瑰宝,传承着人类本真而久远的情感历程,在科研或文化价值上具有独一无二、不可代替、不可再现的特质,因此,对文化遗产加强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在应对形势、深入调研、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着眼于求保护、谋长远、增后劲、蓄势能、促发展,我们结合实际,对丽江古城的管理确定了以保护为主的新思路,明确提出了“一二三四五”原则。即:“一个坚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护建设古城;“二个树立”,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人作为民族文化的创造者,同时也是民族文化的最好载体,保护好古城的传统民族文化,必须留住古城居民的观点;“三个面向”,古城保护面向世界,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事业,面向传统民族文化;“四个必须”,古城保护必须坚持原真性修缮与保护性发展,必须重点保护水系、道路、桥梁、民居,必须解决好保护古城历史风貌与满足古城居民享有现代生活之间的矛盾,必须让古城居民自觉参与古城的保护;“五个不准”,古城建设不准破坏古城布局,不准侵占水系、道路,不准加高楼房,不准使用现代建筑材料装饰房屋,不准见缝插针新建房屋。
——围绕实效,深化抢救第一新举措。民族文化是丽江古城的血脉、根基、灵魂,文化特色是体现丽江古城文化遗产价值的重要元素。为了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社会生活现代化的大潮中保护好丰富而璀璨的民族文化,我们围绕“文化立市、旅游强市”的战略目标,始终坚持“抢救第一”的原则,把保护、挖掘、弘扬、创新、发展民族文化作为基于价值管理的主要内容,不断强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鼓励传统民族文化活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真性保护体系,培育新的现代文明,保留和提升了古城的文化内涵,进一步赋予了古城旺盛的生命力。一是通过实施便民措施和惠民政策,使古城原住居民自觉承担起保护、保留、传承民族文化的重任。从2003年开始,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古城居民生活补助发放;对住房困难的居民户优先安排公房及廉价租屋;安排古城下岗失业、社会困难人员到服务性岗位;成立古城便民运输服务中心,为古城居民提供无偿、便捷的运输等服务;先后建设22座星级厕所,免费为古城居民和游客提供服务。二是采取专项资金扶持办法,修复名人名居院落,恢复古城茶马古道马帮景观,接纳、支持、鼓励本土文化名人在古城内从事民族文化传承、弘扬、展演活动。2002年以来,共投入962万元资金,加强对东巴文化、纳西古乐、民间工艺、传统服饰、节庆习俗的收集、整理、保护、传承,目前在古城内已有“纳西古乐”、“东巴宫”、“东巴文化传承院”等一大批民族文化传承展演经营门店,形成了一批 “方国瑜故居”、“和志刚书斋”、“品正艺堂”、“东巴纸坊”、“听水轩”、“沙蠡书屋”等为代表的民族文化示范窗口,同时,为了进一步传承与发展民族文化,从2008年开始,每年从古城维护费中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并逐步收回古城内的所有政府直管公房铺面的使用权和经营权,集中用于丽江古城传统民族文化的挖掘、整理、传承和展示等保护工作。三是组建丽江古城民族文化旅游发展分公司,实施“走进纳西人家”、“传统民族文化商贸街”等一类民族特色、民族文化展示项目,在古城内选择十个特色民居院落,设置东巴纸制作、民族首饰、纺织、民族生活器具打造等民间手工艺作坊,保持了传统民族文化在丽江古城商业文化贸易最重要的品牌价值。四是团结动员丽江市内外有识之士,组织一切力量推动丽江民族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2007年2月,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成立丽江文化研究会、纳西文化研究会,对丽江文化领域产生了积极而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