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宁夏旅游市场的日益繁荣,宁夏旅游局积极开展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今天上午,记者就宁夏旅游系统行业文明创建活动走访了宁夏旅游局副局长海生莲。
记者:海局长,您好。据了解,宁夏旅游局在全区旅游行业大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它对旅游发展有怎样的作用?
海生莲:创建文明行业对宁夏旅游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促进”上:一是对加快旅游业发展、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近几年,宁夏旅游业发展很快,旅游接待人次、接待规模快速增长,连续四年保持了20%以上的增长速度。2007年实现全宁夏人均接待一名游客的目标。2009年预计全年接待人次将突破900万。当前,国内旅游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这种竞争实质就是服务质量的竞争。要提供让游客满意的服务,就要求旅游人员要有正确的服务态度、高超的服务技能、最佳的服务效率。这是文明行业建设工作所要达到的目标,也是促进旅游快速发展的需要。二是对满足广大游客不断高涨的服务需要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2008年以来,在宁夏召开的各种全国性旅游会议、研讨学习班、各种商务会展、庆典活动不断增加的这对我们的旅游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的导游员、景区讲解员、星级饭店服务员的服务能力和素质直接体现在各类接待活动中。这要求我们必须加倍努力,加快建设诚信文明、礼仪周到、服务热情、形象美好的高素质旅游员工队伍。三是对增强旅游行业全体员工服务意识,更新理念,树立全心全意为游客服务的思想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是旅游从业人员的天职,是职业道德的集中体现,也是职业道德的实质。宁夏旅游局开展创建文明旅游行业的目的就是通过一系列举措,努力使旅游行业管理运行科学化、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礼仪规范化、服务价格透明化,并建设一支具有高素质的旅游员工队伍。
记者:我区旅游行业文明建设的总体形势怎样,效果如何?
海生莲:宁夏旅游局党组自2007年提出创建文明旅游行业的工作目标以来,紧紧围绕全区旅游中心工作,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要求,以创建文明行业为抓手,把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行风建设、依法行政、景区建设、诚信经营等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四个文明”,深入扎实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经过2年多的努力,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截止目前,我区有一家景区被国家文明办评为创建全国文明景区先进单位,5个旅游部门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13个旅游部门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7家旅游单位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11个单位获得区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17家景区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风景旅游区,30个旅游企业获文明诚信单位称号,40多人先后被评为“十佳导游员”、“优秀讲解员”、“红色旅游金牌导游员”,100多人获得“思想道德先进模范”称号。这些评选活动的开展,极大地促进了行业文明素质的整体提升,为创建文明行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