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旅游局与阜阳市旅游局签订旅游发展合作协议。按照该协议,两市将互推景区、互送客源,以互为目的地的形式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并相互支持和参与对方旅游节庆活动。
据了解,两市同时就各自旅行社组团到对方市旅游制定了奖励办法。同时,双方约定,将在黄金周等旅游高峰期相互提供交通、接待设施及景区容量监控信息,双方对旅游交通、旅游安全和重大旅游投诉等问题采取协调一致的立场,共同处理应急事件等。
同时,双方还将积极推动旅游产业信息化工程,谋求共建旅游信息平台,实现旅游信息共享;将致力于最大限度地开放市场,共同打造绿色旅游通道;鼓励区域内有实力的旅游企业依法异地经营,并享受同城待遇;鼓励旅游企业打破地域界限,组建和发展跨区域、跨行业的大型旅游企业和企业集团;支持跨地区的旅游线路运营、旅游车船互通。
(编辑:张骞)